今年年初,武汉市委市政府将街道、社区对业委会组建履职管理不到位”纳入“十大突出问题”整改。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全市1832个专业物业管理服务的住宅小区,截至2015年11月底,组建业委会1571个,组建率达到85.75%,较上年度提高近40个百分点。党的组织和工作在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实现全覆盖。4771名在职党员依法当选为业委会成员,占业委会成员总数的53.6%。街道、社区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业主主人翁意识回归,
武汉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提升,推动建立健全“三方联动”机制,破解业委会组建管理难题取得初步成效。
武汉全市业委会组建率提高到85.75%
《武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专有部分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50%以上,或首次交付使用专有部分之日起满两年且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20%以上,即可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总人数在20人以内,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业主大会是小区的主人,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业主自治制度中发挥着核心作用,是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重要的一方,代表和维护着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近年随着城市快速发展,物业服务管理活动矛盾突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业主委员会缺位。
武汉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高、业主满意度提升
通过落实 “街道、社区对业委会组建、履职管理不到位”整改,武汉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升。据最新公布的《2015年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结果》显示,今年业主满意度为73.0,比去年68.1提高了4.9,表明在连续两年电视问政强力推动下,全市物业服务整体质量有了提升,得到了多数业主的认同,有了一定进步。
市房管局表示,小区由业主当家,为培育成熟的自治组织,认真开展业主委员会成员培训工作,房管局组织编印了《业委会培训教材资料》、《业主委员会知识问答》“132问”、《住宅小区物业事务知识问答》“150问”和《武汉物业管理知识问答》“168问”,按照业主委员会组建进度,完成了近万名业主委员会成员、千名物业企业项目经理、百名物业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并且受理小区各类投诉7700件,投诉受理率、回复率均达到了100%。